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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社区教育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8-02-25 作者:池老师 浏览量:479次

横溪社区教育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试行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教工委[2014]24号)和南市教育局、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工委)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的通知)》(宁教[2014]64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中心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结合中心实际,现就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政策和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制定本规则。

一、决策事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

2、中心教育工作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心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3、中心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止。

4、中心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调整。

5重要信访、投诉事项的处理。

6教师的招聘、调配、调动;各类职称评审报送人选的确定;教师岗位晋级评审等。

7校级及以上各类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与评选。

8基本建设项目大额房屋修缮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及购买服务项目等

9出国(境)考察、学习培训人选的确定及经费支出;国内集体考察、学习培训活动项目的确定与经费的支出。

10、中心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

11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12应当提交学校教师会议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

13 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体是中心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事项,要坚持一事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明确表态,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中心教师会议决策议事规则,除遇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紧急情况下临时动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中心教师会议报告。

14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决策咨询。

15、中心教师会议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师到会。因故不能出席的,如对会议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16 “三重一大”事项表决时,参会教师应当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会议严格执行中心主要负责人或会议其他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投票表决需获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表决方式、表决意见及理由、表决结果等如实记录,备查以明确责任。

17对意见分歧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重要人事任免、政策或项目安排等决策事项,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尚未教师会议研究决定的,不得对外公布宣传。

三、议事决策监督机制

18、中心定期向教育局、街道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接受上级监督。

19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擅自启动“三重一大”事项以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执行、部分执行、变相执行的部门负责人,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按相关规定执纪问责

20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政策法规及上级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横溪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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