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宁区学习型个人与组织评选活动
关于开展2017年“江宁学习之星”、“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和“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为总结我区社区教育的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举办2017年全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开展“江宁学习之星”、“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和“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本区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居民,年龄、身份、学历、户籍不限;在村(居)社区及以上的社区教育机构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员;全区辖内社区、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江宁学习之星”条件
1.坚持终身学习理念,参加“江苏学习在线”或“南京学习在线”等平台在线学习,学以致用成效显著;
2.工作、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爱岗敬业,艰苦创业,文明守法,情趣健康;
3.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家庭、工作、学习之间的关系;
4.学习成效明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
(二)“学习型社区”条件
1.社区风气良好、治安状况稳定、环境整洁优美、群众生活方便、社区文化活跃。
2.建有社区居民学校学习阵地,并达省级建设标准。运用多种方式开展青少年、成人、老年人、外来人口等社区各类人员教育培训。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在70%以上。
3.积极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江苏学习在线”、“南京学习在线”注册学习,实名注册人员多。
4.辖区各单位的文化教育资源积极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三)“学习型家庭”条件
1.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崇尚科学。
2.学习氛围浓厚,家庭成员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3.家庭有电脑等必要的学习用品,藏书达100册以上,订阅两份以上报刊。家庭成员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知识更新,并自觉参加“江苏学习在线”、“南京学习在线”学习,已具有一定的学分。
4.通过长年不断学习,家庭成员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学历层次得到提升。
(四)“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条件
1.热爱社区教育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以先进的理念从事社区教育工作。
2.在社区教育组织领导下,开展面对社区居民的丰富多彩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市民素质,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工作。
3.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社区教育工作任务。
4.深入社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机构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学员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其他事项
1.推荐方法
以街道为单位,由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
2.名额分配
每个街道推荐“江宁学习之星”、“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和“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各1个。
各社区教育专职教师不参加“江宁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的评选。
3.材料报送
各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稿(由街道办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式三份报送局职社科。电子稿发送至职社科工作邮箱:njjnzsk@163.com。
联系人:陈志荣;联系电话:52282897。
4.评选及结果
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街道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最后确定受表彰的2017年 “江宁学习之星”、“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和“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人选,并在全区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进行表彰。
附:
1. 2017年“江宁学习之星”推荐表
2. 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学习型社区”推荐表
3. 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学习型家庭”推荐表
4. 2017年南市市江宁区“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9日
关于开展2017年“江宁学习之星”、“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和“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