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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末、寒假及“春节”“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8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252次

关于做好学期末、寒假及“春节”“两会”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近期国内先后发生渣土场泥石流、公交车纵火等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大学实验室爆炸、外来车辆冲撞校园大门等校园相关事故事件,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新年度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已进入寒冬季节,雾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本学期接近尾声,寒假、春节临近,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安全稳定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为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物安全,切实做好校园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宁教安〔201518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区安委会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育教学必须管安全”总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安全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努力预防各类事故案件发生。

现结合人员密集场所、寒冬气候和岁末年终社会治安特点,对校园安全作如下要求:

一是突出重点时段及节日进行安全排查。当前各级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责任明确,要求严格。各单位在坚持每月排查的基础上,每逢开学、学期结束等重点时段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实行现场办公,高效解决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做好检查整改记录,留下工作痕迹。

当前重点排查电线线路、各类用电器用电设备、电力燃气设施场所等,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检查各类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各类技防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各类防盗设施是否牢固,及时检修加固,切实防范校园财物被盗。放假前,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本学期顺利结束,寒假及传统佳节校园安全稳定。按市教育局和区安委办要求,区教育局将结合各类检查考核开展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及假期安全督查。

二是做好突发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贯彻宁教安〔20144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若接到严重雾霾天气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等通知,各单位应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课程及时调整到位,停课通知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校车驾驶员及护导员等,切实防止信息传达不迅速不全面导致各类矛盾及安全事故发生。

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江宁区2013-2014年度扫雪防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清扫校园门口、周边出入口及校园内道路积雪,秦淮中学另负责宁中巷积雪清扫;要及时修订扫雪除冰预案,提前采取防冻、防滑、防简易设施(车棚、橱窗等)倒塌等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设施安全;冰雪、大雾天气校车承运单位提出校车停运要求的,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协调,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及时上报街道及区教育局。

三是积极开展冬季及节假日安全教育。寒假前,各单位要在11·9消防日活动基础上,要利用安全教育平台进一步开展以冬季防火及防盗防抢防电信诈骗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师生高度重视冬季防火,掌握在校园、家庭等不同环境下的防火常识和应急逃生方法;提醒广大师生在上放学(上下班)途中及在外活动时,注意保管好钱物,防止被盗被抢被骗。针对节假日特点,教育学生不要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不得购买、燃放;不要下河玩水玩冰;不要到人员过于密集的场所游玩;注意交通出行安全,注意饮食卫生;未成年学生不得进入网吧、游戏厅、歌厅等娱乐场所,不得酗酒闹事等;及时布置“平安寒假专项作业”活动,明确相关要求;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校通”短信平台等途径,提醒家长放假期间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管,告知放假、节日期间相关要求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寒假期间,各单位至少与学生或家长联系一次,及时提醒告知安全要求及相关事项,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平安寒假专项作业”。

四是坚持做好防拥挤踩踏工作。冬季师生穿戴较多,行动不便,容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各单位要高度警惕、时刻不忘。要检查楼道楼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警示是否上墙;住宿生早操、课间操、到食堂就餐、放学、下晚自习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段要安排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到各楼层值班疏导,同时利用校园广播系统进行安全提醒;合理安排各楼层学生集中上下楼线路、时间并相对固定,逐步养成良好的上下楼习惯,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减少事故发生。加强对楼梯、楼道、厕所等公共场所照明设施、楼梯扶手、台阶防滑条等设施的检查维护,科学放置消防器材及其它物品设施,保持各通道畅通,确保不影响师生正常上下楼。

五是加强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冬季气候干燥少雨,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各项防火工作。当前,校园内电力设施设备、消防设备越来越复杂,各类教学设备、生活用电器也越来越多。各单位要委托专业电工维护管理校园电力设施设备及大型用电器,定期进行检修;被委托人员必须持相应的电工操作资格证书,并与学校、幼儿园签订委托书、服务合同(校内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规范电力管理。要加强用电培训,提高教职工安全用电意识和用电常识;配电箱、配电间等重要设施及场所要随时上锁,配电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整洁,配备灭火器材;各类电力设施要按规定张贴安全警示标识。由于天气越来越冷,空调等各种取暖设备进入使用高峰期,各单位要请电工来校来园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排除电路隐患,确保线路及相关设备安全运行,减少跳闸现象,杜绝火灾事故。针对本单位电压电容情况,合理安排用电,必要时采取措施进行适当控制,确保电路不超负荷;另外各单位要想方设法集中供应开水,个人不得使用无自动断电保护的电水壶烧水,切实减少事故隐患。在注重强电线路及设备管理的同时,各单位也应加强对弱电线路及设备的管理,确保线路敷设规范,不裸露,不随意拖拉、缠绕。要加强对教职工电动车管理,不得随意接线充电,不得在室内充电,防止电动车起火事故发生。

在去年的安全检查中,个别单位食堂操作间仍放置液化气钢瓶;配电间管理混乱,杂物乱堆乱放等。此类问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必须彻底整改,坚决杜绝!

六是切实做好防盗防诈骗工作。去年我区学校、幼儿园发生了多起学生、教师财物被盗被骗案件。年关将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防盗防骗工作,综合利用校园人防和技防、物防设施设备,切实减少校园被盗案件发生;教职工下班后要安排人员专门巡查,及时关闭水电及门窗;严格门卫管理,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作案;要加强对师生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的管理,明确管理要求,努力减少师生个人财物被盗。要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行政值班领导要坚持在岗在位,有住宿生的学校值班领导夜间必须住在学校,必须设立固定值班电话;保安(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其中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学校要加强对保安(门卫)人员、宿舍管理员、值班干部夜间值班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不发生脱岗离岗现象。校园视频监控探头、红外报警器等要进一步调整位置,防止不法分子破坏,主机要统一控制,及时开启;非机动车停车棚、地下停车场等要视情安装视频探头,门卫室必须有监控显示设备,24小时显示监控画面,并确保图像不被人为关闭。

积极开展师生防电信诈骗教育,并配合防范家长遭受电信诈骗。要明确班主任为家校联系主要联系人,学生在校园内、校车内以及在校园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及其它突发事件,无特殊情况统一由班主任负责通知联系,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其它教师身份诈骗家长;要利用家长会、家校通平台向家长进行宣传提醒;要加强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班主任及其它任课教师、学籍管理员及其它系统管理员要树立防范意识,不得外泄学生个人信息,要妥善保管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相关资料、材料,不得随意带出校园,乱扔乱放;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各类系统管理员要设定好系统进入密码,防止系统被不法分子侵入。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5年1月8

本通知链接:http://www.jnedu.net.cn/NewShow-3937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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