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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80次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建[2015]28


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中小学

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我市已进入强降雨季节,根据气象预报,近期将有连续大到暴雨的降水过程,并可能伴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确保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排查、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迅速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的)校舍、围墙、自行车棚、树木等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隐患,及早地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二、抓住重点环节、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1、重点加强对洪水、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学校、学校内易受风雨毁损的临时建筑、简易结构、自行车棚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2、低洼近水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防洪排涝预案,做好校内危旧校舍及围墙、大门的加固防险工作,杜绝校舍倒塌事故的发生。

3、近山及地处斜坡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巡查,注意防范因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学校造成的威害。

4、雷电灾害易发地区的学校应按照国家防雷安全的规定和要求将各项防雷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应急工作、确保校舍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校舍安全工作网络,层层有专人负责。各级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舍安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教育局,接报后各区教育局应及时进行处理,涉及校舍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强降雨天气可能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的监控,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我市雨季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

请各区根据要求,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确保师生安全。

南京市教育局

2015616

本通知链接:http:// /content.aspx?id=11583365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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