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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线学习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苏社教指〔 2015 〕1 号
发布时间:2015-01-20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642次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文件

苏社教指〔 2015 1

江苏省“在线学习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主办、江苏开放大学承建,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集课程学习、政策发布、网站导航、理论研究、社会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江苏学习在线”作为全国唯一明确写入省级党委和政府建设目标的终身学习服务网站,被教育部确认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是为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提供课程学习、学分存储、成果认证与流通转换的基础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好江苏学习在线网站”、“积极构建网上交流展示和互动体验平台”的要求和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江苏学习在线”作为“全国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基地”的综合优势,更加有效地激发广大社区群众自主学习、享受学习、终身学习的动力,促进学习成为社区居民生活方式的形成,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在线学习之星候选资格及相关概念

1.注册资格。江苏省“在线学习之星”必须是在“江苏学习在线”或江苏省在线学习项目联盟平台注册的实名用户,“实名”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行业职业、教育经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填报正确无误。注册信息重复者取学分最高者计1人次。各项目联盟网站评选的“学习之星”应取得该联盟网站的学习资格。

2.学分资格。江苏省“在线学习之星”评选以注册者获得“江苏学习在线”总网及其项目联盟网站课程学分统计值为依据,各项目联盟评选的“学习之星”以注册者获得该项目联盟网站特色课程(各项目联盟网站学分不交叉统计)与“江苏学习在线”总网课程学分之和为统计数据。

3.活跃指数。该指标反映用户在统计区间内以自然天计算的活跃程度。计算方式为:活跃指数=统计区间内用户有效激活的天数÷统计区间内用户注册的最大自然天数×100。学习用户当天完成课程1个单元及以上(不论总量高低)并获得学分,记为有效激活1天。

4.学习强度。指标反映在有效激活天数内,用户课程学习量的强弱程度。计算方式为:统计区间内用户完成学分数÷统计区间内用户有效激活天数。

5.每日学分限幅。从规范学习、有效学习以及维护公正、公开、公平学习环境的理念出发,“江苏学习在线”注册用户每日最高学分限幅为25分。超过25分者,视超限分值给予冻结账号、强制锁定、永久封号等相关处理。

二、各类“在线学习之星”的评选程序

江苏省“在线学习之星”分为“月度之星”、“季度之星”、“年度之星”、“周末之星”等四种。评选程序分别为:

“月度之星”评选:①学分统计以月份为时段(即学分获得统计从每月的第一天到该月的最后一天);②区间完成学分≥300分;③区间活跃指数≥75%

“季度之星”评选:①学分统计以“江苏学习在线”统计季度为时段(每年31-531日为第二统计季度,其他各统计季度时间跨度依次类推);②区间完成学分≥600分;③区间活跃指数≥60%

“年度之星”评选:①在每年520日“江苏学习在线”建成纪念日之前,开展“年度学习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以“江苏学习在线”所有注册学习者在上一年度51日至本年度430日所获得的学分总数为统计;②区间完成学分≥1000分,区间活跃指数≥50%获得“年度之星”提名;③以街镇为单位,统计区间获得学分达到20分的实名账号(以下简称“有效账号”)达到100人(2016-2020年,该基数每年递增50人),该街镇入围候选,候选街镇获得“年度之星”提名的学习用户授予“年度之星”称号,其他为“年度之星”提名表彰。

“周末之星”评选:①每年2月底前对上一自然年度(11-1231日)每个自然周周末(周六、周日合并为一个统计日期,如同一个周末出现跨年度,则将上一年度的周六或次一年度的周日并入本年度作为1个周末进行统计;忽略调休)获得学分的用户,年度完成总学分≥800分,为基本候选资格;②周末激活频次≥20,年度活跃指数≥30%,获得“周末之星提名资格;③周末激活频次≥30,年度活跃指数≥60%,授予“周末之星”荣誉;④其他获得提名资格的账号给予提名表彰,连续三年获得提名表彰的,在第三次提名时给予“周末之星”表彰。

三、“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奖”及“优秀组织工作者”评选

每年开展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奖”及“优秀组织工作者”评选活动。评选程序为:

1.各类“学习之星”计分标准:月度之星、季度之星、年度之星、周末之星计分标准依次为2分、3分、5分、5分,“年度之星”提名与“周末之星”提名各计4分;同一用户在统计区间内多次获得“月度之星”或“季度之星”表彰者,同类“学习之星”只计算1次分值。同一身份证号注册多个账户在同一个统计年度内获得多次表彰资格者,只保留所有表彰的最低计分1次。本条计分原则适应于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教育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社教指[2014]7号)“社会教育宣传报道计分标准”第(2)条“个人附加分值”的第③款。

2.区域总分统计与提名:每年12月份“江苏学习在线”统计年度对各类“学习之星”依照街镇、县区等行政区划进行统计。总分居前的60个街镇和总分居前的20个县(市、区)获得“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奖”提名。

3.遴选表彰:行政区在统计年度内的有效账号数量,县(市、区)≥500人、街镇≥200人为2016年度基准值(2017-2020年,基准值每年分别递增100人、50人),授予年度“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奖”;其他获得提名表彰;②连续获得三年提名的县(市、区)、街镇,在第三年获得提名时,有效账号数量达到2016年度基准值,授予“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奖”。

4.“网上学习优秀组织者”评选:行政区在统计年度内的有效账号数量,县(市、区)≥1000人、街镇≥500人为基准值(2017-2020年基准值每年分别递增200人、100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街镇社区教育中心推荐1名“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工作者”;推荐人数随年度基准值的倍值递增(取个位以上整数,余数清零)。

四、奖惩事项

1.“江苏学习在线”倡导享受学习、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提倡以真实有效的学习赢得荣誉和尊重。对所有用户实行学分限幅制度:①用户每日最高学分限幅为25分;②每日获得学分>25分者,按照当日获得学分数除以20所得数字(余数进1取个位整数)给予账号冻结处理;其中注册时间未满1个月者(取自然月跨度,如120-219日为一个自然月)单日获得学分超过25分但不足40分者,给予账号冻结操作,但公示标识为“警示”,不计入违规记录。③每日获得学分≥40分者,给予强制锁定账号10日再按照第②条规定追加冻结时长。④每日获得学分≥60分者,给予永久封号处置。⑤账号被冻结、锁定或封号者,取消各类“学习之星”候选资格。

3.各类“学习之星”、“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奖”评选及“优秀组织工作者”推荐人选均实行网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核对与监督。“月度之星”和“学习之星”表彰决定由省社指办发文,“年度之星”、“周末之星”、“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奖”、“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工作者”表彰决定由省社指中心发文。

3.所有表彰文件均通过“江苏学习在线”网发,不印发纸质文本。表彰荣誉证书由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颁发带有编号的纸质文本。省社指办对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工作者”给予物质奖励。

4.建议市、县(区)教育行政或相关部门及有关街镇依据地方相关规定对上述各类表彰给予奖励。建议县(市、区)、街镇及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的网上学习“优秀组织工作者”给予不低于1:1比例的配套物质奖励。

五、其他

依托江苏在线学习联盟平台开展的特定区域或系统及联盟网站“学习之星”的评选与表彰细则,由该区域或系统、联盟的活动组织单位与“江苏学习在线”共同商定。

省社指办工作人员不参与“江苏学习在线”独立开展的“学习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所得学分不计入区域学分统计。

此前发布的关于学分限幅、“学习之星”评选表彰相关文件、公告等一律废止。省社指中心或社指办发布的各类文件中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相关条款,均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本《实施办法》由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5120日起执行。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注:本《办法》版权归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未经书面授权,谢绝任何形式的引用或转载。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此前被实施冻结、锁定或封号的信息记录宣布废止)

本文链接:http://www.js-study.cn/a-405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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