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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分限幅和“学习之星”评选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20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556次

关于调整学分限幅和“学习之星”评选办法的公告

致广大学习用户:

经研究,从2015年1月18日起,每日学分限幅调整为25分,用户当日获得学分数>25分、≥40分、≥60分者,将分别给予账号冻结、强制锁定和永久封号处置。被冻结、锁定和封号处理的学习账号,将失去各类“学习之星”的候选资格。同时对各类“学习之星”的表彰,以达标制取代遴选指标制,更加强调网上学习的活跃指数。相关规则如下所述:

月度之星:①学分统计以月份为时段(即学分获得统计从每月的第一天到该月的最后一天);②区间学分≥300分;③区间活跃指数≥75%。

季度之星:①学分统计以“江苏学习在线”统计季度为时段(每年3月1日-5月31日为第二统计季度,其他各统计季度时间跨度依次类推);②区间学分≥600分;③区间活跃指数≥60%。

年度之星:①在每年5月20日“江苏学习在线”建成纪念日之前,开展“年度学习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以“江苏学习在线”所有注册学习者在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所获得的学分总数为统计;②区间完成学分≥1000分,区间活跃指数≥50%者进入“年度之星”提名;③以街镇为单位,统计区间获得学分达到20分的实名账号(以下简称“有效账号”)达到100人,进入候选街镇,候选街镇获得“年度之星”提名的学习用户授予“年度之星”称号;其他获得“年度之星”提名表彰。

周末之星:①每年2月底前对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在周末(周六、周日合并为一个统计日期,如同一个周末出现跨年度,则将上一年度的周六或次一年度的周日并入本年度作为一个周末进行统计)获得学分的用户开展评选,注册周数≥25周,周末激活频次≥50%;②年度完成总学分≥800分,年度活跃指数≥60%。

各类学习之星不再发放现金奖励。

相关文件正在呈请领导签发,具体细则以正式文件发布为准,特此公告。

江苏学习在线

2015年1月17日

本文链接:http://www.js-study.cn/assist/articleconfig!home.action?id=529c5a4c4af4222c014af7435b57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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