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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集中学习”试点工作流程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6-11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91次

关于“组织集中学习”试点工作流程的说明

对于如何开展“组织集中学习”活动,虽然文件中表述了工作开展的程序,但有很多地区在具体环节还没有搞明白。现将连云港赣榆县墩尚镇社区教育中心开展的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报送的材料,公开发布,作为样板(点击鼠标右键下载),供各地参考。

具体程序为:

①根据原计划表中拟开展集中学习的课程,召集人或组织者先完成该课程(该课程原则上应是集中学习活动对象尚未学习的课程)。

②打印好集中学习人员名单,召集实名学习用户,通过投影仪等设备(不是在机房内每人一台电脑,同时上网,看同一个视频),集中观看召集人“已学课程”表中的该门课程;主持人可以控制进度,组织讨论等。

③集中学习开始和结束时各拍摄学习场景图片2-4幅(能够反映主题和全景)。学习过程中开展适当交流讨论,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成效;指导学习用户如何开展课程学习、申请证书等。

④参加集中学习的用户在《活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主持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或拍照。

⑤撰写新闻稿(按照规定模板排版)。

将②名单电子稿(召集人可根据用户学习态度在签名栏内为给用户打分,分值为60-85之间)、③2-4幅照片(开始和结束各1幅,原图,不准处理)、④扫描图片或拍摄的照片、⑤新闻电子稿,共四种6-8件材料作为邮件附件,邮件主题为“集中学习登记+区县名称+单位名称”,发送至jsstudy@qq.com,同时抄送至js1100@126.com(联盟地区稿件同时发送至联盟邮箱),“江苏学习在线”将对规范资讯稿件给予及时刊发(联盟地区由联盟网站刊发)。

用户在首次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后,应自主完成集中学习的该门课程,并在下一次参加集中学习之前,完成20学分的课程。省社指办将对用户登记及参加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如有不实,即取消该地区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

链接:http://www.js-study.cn/assist/articleconfig!home.action?id=529c5a4c466d6af801466f6e1aeb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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