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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社区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证(试行)(修改稿)
发布时间:2014-05-13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253次

江宁区社区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证(试行)(修改稿)

江宁区社区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证分为四个部分:校本培训学时、教科研培训学时、培训机构培训学时和在线学习平台学分认证学时

学时认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本培训学时为32学时:

各学校填写《江宁区社区教育中心校本培训学时统计表》。并提供原始过程材料,如: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学时、内容、参加人员等。

(二)教科研培训课时:

包括教育科研及教学研究两部分内容。教科研培训累计学时数超过当年继续教育任务的,按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72学时)封顶折算。

1.教育科研:包括论文专著的发表、获奖,教科研课题的结题,与教科研有关的培训等内容。折算标准如下:

(1)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视其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继续教育学时:市级以上刊物10学时/篇;区级刊物6学时/篇。

(2)论文获奖:市级以上8学时/篇,区级4学时/篇,

(3)参加区教科室组织的菜单式培训,根据原始过程材料给予相应学时承认。半天为3学时,全天为6学时。

(4)教科研课题根据结题证书进行折算:市级以上10学时;区级6学时。立项证书不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5)教科研专题培训半天为3学时,全天为6学时

2.教学研究:区级以上(含区级)的各种教研活动,根据相关原始证明材料按实际参与学时计算。(半天为3学时,全天为6学时。)

(三) 培训机构培训学时:

包括教师所参加的各种区级、省市级、国家级培训及各种学历进修。任何一单项培训,学时数超过当年继续教育任务的,按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72学时)封顶折算。

1.参加学历进修的教师,按48学时计。

2.参加普通话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20学时计。

3.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20学时计。

4.参加职称英语或职称计算机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各按20学时计。

5.其它各类培训如社区教育通识培训、通讯报道员培训等,半天折算为3学时,天折算为6学时。

(四)在线学习平台学分认证学时为30学时:

在江苏学习在线(含江宁学习在线、南京汤山学习在线)实名注册在线学习,学分达300分,计30时(每10个学分为1时)。学分超过300分的按30时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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