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最高学分限幅的公告
关于调整最高学分限幅的公告
致广大学习网用户:
“江苏学习在线”自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学习用户的广泛欢迎,学习群体持续扩大,学习热情步步高涨。在“江苏学习在线”基础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的条件下,同时为保护广大学习者的学习热情,经研究,对《“江苏学习在线”学习用户最高学分限幅暂行办法》(省社指办[2012]22号)所规定的学分限幅部分条款作出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日和休息日最高学分限幅分开统计。工作日每日最高学分限幅为30分,双休日(调休除外)每日最高学分限幅为40分。
二、全周学分限幅以常规5个工作日统计,全周5天合计,限幅为100学分。
三、原不设学分限幅的重大节日(元旦、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除夕、春节、元宵节)及其次日,增加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同时为香港回归纪念日,增加1天)、八一建军节、教师节(
四、对非实名用户每日最高学分限幅依然沿用省社指办[2012]22号文件中的规定,即每日最高20分(含双休日,重大节日为30分)。每周学分统计按本公告第二条办理。
五、本公告及省社指办[2012]22号文件所言之“学分限幅”设置与否及如何设置,专指“江苏学习在线”及其项目联盟网站的常规学习用户,对于使用一台电脑或多台电脑同时观看多个视频的不端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锁定处理,强制锁定期为10天。
六、违反学分限幅的账号即时或于次日给予实施冻结或锁定,不另行通知。每周一(节假日顺延)通过“培训广场”栏目的《在线学习周情通报》,统一公布上周实施冻结或锁定的账号及处理日期。
七、关于项目联盟网站学分认定与统计,参见《关于项目联盟网站课程学分积累规则的说明》。
八、本公告自
江苏省社指办、江苏学习在线
201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