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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假及党的“十八大”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4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67次

转发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假

及党的“十八大”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专校、特殊学校:

随着“中秋、国庆”两节的临近以及党的“十八大”召开进入倒计时,全社会的安全稳定工作倍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保持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全区校园的和谐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和江宁区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就近期校园安全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全面排查隐患,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从现在起至9月24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全校(园)范围内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别是学生乘车安全、饮食安全以及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等;要积极动员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各学校(幼儿园)至少组织一次由校(园)领导牵头、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检查排查,排查工作要细化具体内容、细化责任范围、细化排查责任人,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留有记录(参与检查人员要逐一签字认可)。凡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安全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标牌)不全的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坚决将事故隐患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要填写相关记录表随安全工作季度报表一并上报法制安全管理科,同时上报学校建设管理科及街道相关负责人(对街道学校、幼儿园的要求)。大排查期间,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重点学校、重点问题进行抽查督查,9月25日,区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抽查教育系统2个单位。

二、开展安全教育和时事形势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大局观念。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重大事件多、节假日时间长和秋季安全特点,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要进行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诈骗(含电信、网络诈骗)、防盗窃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防范人身意外伤害和财物损失;要召开行政会、教师会,针对我国与少数邻国的领土争端问题以及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后有关政治要求,主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正确对待各种媒体舆论,防范网络谣言,理性表达爱国热情,自觉维护大局稳定。

三、落实值班制度,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近期,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要切实加强领导在岗带班、行政值班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各类隐患、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给事件处置工作造成被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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