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省级乡镇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附件1:
省级乡镇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一级指标 及权重 |
二级指标及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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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分 基础条件 |
A1-5分 |
占地面积、项目试验区和生产示范区面积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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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分 |
有满足试验、生产和培训的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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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分 |
有专兼职结合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其中学校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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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4分 |
投入资金不少于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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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4分 |
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和技术指导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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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4分 |
建立农业信息服务网站或网吧,开展为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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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分 组织领导 |
B7-3分 |
把示范基地建设列入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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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3分 |
建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重视和支持基地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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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3分 |
乡镇农科教等各方面力量统筹、协调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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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分 示范项目 |
C10-4分 |
适应市场需求,体现地方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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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4分 |
至少有一个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科技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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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4分 |
项目先进、科技含量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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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4分 |
农民可接受、易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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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4分 |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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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分 体制机制 |
D15-6分 |
建立“基地+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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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6-5分 |
采取股份合作制等投入机制,基地产权清晰、权责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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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7-4分 |
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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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5分 示范成效 |
E18-3分 |
年推广新品种1-2个、新技术2-3项;有一定的推广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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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9-3分 |
年教育培训人数在1000人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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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3分 |
年示范辐射农户在200户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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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1-2分 |
年吸纳或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200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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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2-2分 |
示范基地自负盈亏,实现连续3年有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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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3-2分 |
接受辐射和服务的农户家庭年收入比前一年递增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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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9分 发展前景 |
F24-3分 |
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有创新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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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5-3分 |
年度实施计划切实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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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6-3分 |
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基地发展后劲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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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分 社会影响 |
G27-3分 |
辐射区农户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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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8-3分 |
村组干部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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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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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1、分值为5分的,采取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评分,分别给5、4、3、2、1分;
2、分值为4分的,采取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分别给4、3、2、1分;
3、分值为3分的,采取优、中、差三个等级评分,分别给3、2、1分;

